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5〕5号),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提名工作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名要求
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分为:单位提名和专家或组织提名,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,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。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,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,不接受专家提名。
二、基本条件
1.提名项目第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,其中专用项目第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。
2.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(专著)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,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。
3.列⼊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项目,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。
4.同一人同⼀年度只能作为⼀个教育部提名项目的完成人。
5.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,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、工程技术奖。
6.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,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。
7.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(1990年1月1日后出生),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(1987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2025年3月14日(星期五)16:00前将申报项目汇总电子版(附件2、附件3)发送至成果转化与奖励中心吴羽萌OA。
2.按提名工作手册中奖项模板填写《提名书》(附件1),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填写。请候选项目、侯选人所在学院于2025年3月17日(星期一)16:00前提交推荐材料,包括纸质版《提名书》(含附件)一式五份报送到成果转化与奖励中心(先骕楼5322室)。
3.候选项目和候选人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(https://jybkjgl.moe.edu.cn/kjpj),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:00-20:00,节假日8:00-18:00),按要求在线填写、提交和提名,并于2025年3月25日(星期二)16:00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。
4.请申报和参与申报的候选项目、候选人于2025年3月17日(星期一)12:00前将公示材料发送至成果转化与奖励中心吴羽萌OA,学校将进行统一公示。
6.请候选项目、候选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、完整,所有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,并对候选项目完成人、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查。请于2025年3月28日(星期五)16: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到成果转化与奖励中心(先骕楼5322室)。
联系人:吴羽萌,88120138,18979259494
成果转化与奖励中心
2025年3月12日
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提名工作常见问答.pdf
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的通知(1).pdf
附件1: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提名工作手册(1).pdf
附件2: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(通用项目).pdf
附件3: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(专用项目).pdf
附件4: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提名申请表(专家提名).pdf
附件5: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)提名申请表(组织提名).pdf
附件6:回避专家申请表.pdf